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8月28日人民日报)
温总理这一论断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振聋发聩,一针见血,又一次严肃地指出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紧迫态势。温总理的观点很明确,腐败不仅仅是危险或是小危险,而是最大的危险,威胁到生命安全的危险。缘何说腐败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因为腐败是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其基本内涵是以权谋私。权力去谋私了,又用何去谋公呢?这样的话,必然会损害公众利益,进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导致国将不国、党将不党。苏联、东欧国家共产党丧失政权已经给我们留下了惨痛教训:无产阶级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最容易失去民心的是腐化堕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历史证明我们党任何外部势力都打不垮,最危险的就是我们自身腐败。自身腐败,必然导致不攻自破、不打自灭。
温总理阐述说,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党员干部腐败,缘于人性的贪婪。人性的贪婪是超越国界,没有黄、白、黑区别的。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些人偷吃会抹嘴,有些人偷吃不会抹嘴,而有些人更是偷吃不愿抹嘴。党员干部一旦权力得不到制衡,人性的贪婪就会暴露无遗,进而大搞腐败,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和权色交易。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不知廉耻,不是比学习、比执政、比办事、比为民,而是比谁的办公室宽敞,比谁的车辆豪华,比谁花钱大方出手快,甚至比谁的情妇多,谁的情妇漂亮。官员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否则会为所欲为。如何限制?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中国共产党跳出腐败周期律的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关键,是充分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使人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的现实痼疾。
温总理明确地说,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在法规范围内办事用权,当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人是靠不住的,还是制度靠得住些。依法行政既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当前,法律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政府官员,必须掌握依法行政的实质,那就是如何正确地按照法律化的制度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害是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是要我们拿它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的,而不是用来伤害人民、为人民生祸害的。同时应牢记,法律不是政府“办事的参考”,而是一种超越于任何组织、个人之上的“规则”,政府必须坚决服从和遵守。(襄 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