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部署。这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具有协商议政的传统。新中国与协商民主密切相关。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召开新政协,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协商建设新中国的大计,协商民主制度由此逐渐确立起来。执政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坚持协商民主理念。毛泽东同志强调:“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确立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形式。相应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继续存在和发展。从历史发展看,无论人民代表大会所实践的选举民主、人民主权原则,还是多党合作、人民政协所专注的协商民主、议政和监督,都是发展人民民主所不可或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造的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协商民主被赋予更为广泛的内涵,它把有序参与、平等议事、民主监督、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和谐发展融为一体,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有效性。协商民主可以充分利用既有政治资源,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使社会形成强大合力。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和问题明显增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优化公共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既需要选举民主,也需要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作为利益多元化社会的一种有效治理方式,通过一系列科学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特别是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可操作的协商对话机制,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能利用宪法赋予的权利,自由、平等地参与国家管理和公共生活,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增进共识,促成科学决策与理性施政。这对于发展人民民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扩大广大群众有序有效参与是重点。有序,关键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开展民主协商;有效,关键是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使决策真正反映民主协商的结果。为此,协商民主应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复杂多样的参与要求,既继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深化民主协商,又兼顾各种新兴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平等对待多元社会主体、不同利益群体,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并寓监督于其中,确保民主协商之后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利益格局、减少社会矛盾;重视相关制度建设,以制度化的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提升党和政府领导的科学化水平,通过民主协商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李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