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发布赴台访学项目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负责选拔学生,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赴台交流项目报名表》、《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赴台交流项目报名表》,汇总后报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根据访学学校的要求,组织通过审核的学生准备赴台大学所需的申请材料。
4、收到台方学校的邀请函等材料后,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为学生办理赴台报批手续。所需材料:学校公文、台方邀请函、行程表、赴台人员名单、台方学校简介。
5、学生离校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和相关学院召开行前辅导会,现场组织学生签署《山东科技大学赴台人员行前辅导记录证明》、《山东科技大学赴台告知事项(文明出行)》、《山东科技大学赴台人员保密承诺书》、《山东科技大学国(境)外访学项目学生告知书》、《山东科技大学国(境)外访学项目学生安全承诺书》。
6、会同学院对在台访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7、学生访学结束后,按期返校报到,并提交访学总结。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在台访学情况。
8、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将台方学校发过来的学生成绩单加盖公章后转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为学生办理学分认证手续。
党委统战部(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